镇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单位,集团公司:
《长安镇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附件:
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安镇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