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现将经市财政委 复核同意的我市34家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安排(见附件),在我委网站予以公示, 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 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 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室: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预算监督处
特此通知。
附件: 2014年深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公示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