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接续政策(二)》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3年股权投资标的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获得区引导基金或其子基金投资的企业,给予获投金额一定比例的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金融类、类金融、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2.企业于2022年获得宝安区引导基金或其子基金的投资,且获投时为非上市企业。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股权投资标的企业奖励”,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一2024年1月17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