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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201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及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类”及“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类”项目将于9月3日开始接受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需先登录龙华新区科技与产业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5- 26712272)进行咨询。
    二、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所处的状态,在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后,请于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3日期间提交纸质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行政服务大厅2楼经济服务局44号窗口。
    三、申报时间
    201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类”及“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类”项目在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上开始申报日期为2014年9月3日上午9:00,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3日下午6:00。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会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查明,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申报主体必须在各项目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应尽早申报,避免截止日期最后几天集中申报,以免到时申报项目太多造成系统无法登录,或造成材料不完善来不及补全材料等不必要的麻烦;
    五、咨询电话
    (一)申报系统技术支持:4007704550,26712272;
    (二)经济服务局业务咨询:23336093、23332033,熊小姐。

深圳市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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