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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就业与创新创业资助计划》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中强调,要为港澳同胞特别是港澳青年在内地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粤港澳青年交流,支持港澳青年在内地发展,为青年人提供创业、就业、实习和志愿工作等机会,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参与国家建设。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是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特色平台,具有良好的地理优势、政策便利。为进一步激发港澳青年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促进港澳青年在合作区集聚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特制定本资助计划。

  二、政策制定原则是什么?

  (一)积极贯彻“中央要求”,推动港澳青年集聚发展

  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圳市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任务要求,推动相关部署在合作区深圳园区落地落实。

  (二)深挖港澳青年来深发展的“难点堵点”,解决迫切需求和困难

  立足合作区协同深港的战略定位,在起草过程中开展深度调研,力求切实解决港澳青年需求。

  (三)结合合作区资源优势,在资助方式上因地制宜、创新突破

  充分发挥合作区现有港澳高校科研资源优势,创新性提出对港澳高校创业团队的配套支持。

  三、政策制定依据是什么?

  资助计划制定过程充分依据《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研及创新创业若干支持措施》《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等文件相关内容,并参考了《深圳市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合作区实际制定。

  四、主要内容和具体流程有哪些?

  (一)主要内容

  《资助计划》分为引言、主体定义、港澳青年实习就业资助、港澳青年初创企业团队资助、申请流程、附则等6个部分。资助方式一是突出鼓励港澳青年来河套实习、就业,给予实习资助、生活资助、就业资助、税负补贴及短居保障等;二是聚焦提高港澳青年在河套创新创业项目的成功率,给予创业启动资助、创业成长奖励、办公空间费用支持等。

  (二)申报条件

  1.港澳青年应满足以下条件:

  (a)港澳居民或毕业于港澳高校的内地居民;

  (b)16—45周岁之间;

  (c)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在境内外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2.港澳青年初创企业是指在深圳园区依法注册设立,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合法经营,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a)港澳青年团队成员合计持有企业股份25%以上;

  (b)如港澳青年以境外企业作为在深圳园区注册企业股东,则其持有境外企业的股份比例经折算后直接持有深圳园区企业注册登记中的股份不低于(a)所述比例;

  (c)截至申报资助之日,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应在5年以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应在5000万元以下。

  (三)具体流程

  申请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根据申请公告和流程安排,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和对材料——委托第三方审核——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发放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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