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科创委下发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统一安排,龙岗区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由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委托各街道办发放。现将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4年1月23日至1月31日,上午09:30—11:30,下午02:30—05:00。
二、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三、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无固定模板);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的,须提交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四、领取要求
1、请各企业到所属辖区街道领取证书;已迁出龙岗区企业请到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西座609领取证书。
2、因有少量证书尚未印制,为提高领取效率,请企业下载《领取2023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名单(龙岗区)》,确定证书是否可领取。未印制证书的企业可咨询区科技创新局:0755-28947982。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