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人才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制定了《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及《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并上线以下十六项人才奖补事项:
一、企业类:
1、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助
2、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日常运营经费配套资助
3、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
4、职业培训机构或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培养技能人才奖励
5、技工学校设立及升格资助
6、宝安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启动经费资助
7、宝安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日常运营经费资助
8、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
9、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资助
二、个人类:
1、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2、人才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补贴
3、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实习补贴
4、技能人才证书奖励
5、宝安区首席工程师奖励补贴
6、宝安区杰出工程师奖励补贴
7、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奖励
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1.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http://www.baoan.gov.cn/barlzyj/gkmlpt/content/11/11118/post_11118594.html#5194
2.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http://www.baoan.gov.cn/barlzyj/gkmlpt/content/11/11118/post_11118935.html#5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