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要求,现开展2024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为推进我市研发机构的建设,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4〕1096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东莞市内注册登记且主要研发场所设在东莞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法人单位。
二、申报条件: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企业、科研院所、医院只能申报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高校在未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专业类可申报1个。申报原则上需建有市级科研平台。
三、申报时间:请在2024年9月26日17:00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
四、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落实申报组织工作,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及时做好审核工作。
五、联系方式: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肖老师:020-83163397;市电子计算中心,尹佩甄、蹇玮:22112165;市科技局,叶婉雯:22831330。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4〕1096号)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