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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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区资助项目

光明区2023年科技金融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深光科创〔2020〕66号);

(二)《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1〕2号);

(三)《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支持光明区科技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2021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向深圳市内保险机构购买科技保险所产生的保险费用,按不超过实际保费支出的50%给予补贴:

(一)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本批次年累计可申报科技保险费用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二)企业购买的科技保险种类需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科技部批准,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营业中断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雇主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保险、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投资损失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共15种;

(三)企业已获保单,且在投保期间全额付清保费;

(四)同一笔科技保险只能享受一次保费补贴,保险期限为一年以内(含);

(五)申报主体同一事项符合光明区多项经发资金支持政策的,申报主体不得重复申请或者多头申请经发资金资助;

(六)本项目所涉资金资助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三、申报条件

(一)登录光明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登录链接:https://203.91.35.34:8443/login)在线填报申请表;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进行手写签字;

(四)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及经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等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六)保险单;

(七)保险发票及银行转账回单;

(八)企业购买的科技保险不在15种科技保险范围内的,需提供保险机构出具的科技保险险种认定说明(详见附件1)和该科技保险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截图(查询链接: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ndex/index.html,查询流程:在线服务—财产险公司备案产品目录查询—输入相关科技保险名称—截图);

(九)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2022年度纳税证明;

(十)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信用报告完整版);

(十一)承诺书(详见附件2);

(十二)区科技创新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电子材料:以上第(二)至(十)项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印章后按顺序上传PDF扫描件至光明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按顺序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主体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胶装成册。

注:第(十一)项承诺书一式两份,无需胶装,另交原件。

六、时限要求

区科技创新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业务受理

(一)电子档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4月12日上午9:30至下午5:30;

(二)纸质档材料受理时间:待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以工作人员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工作日)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5楼522室;

(四)咨询电话:0755-26037122。

八、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九、办理流程

区科技主管部门发布指南—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向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项目审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资金支持方案—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科技主管部门拨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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