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金额:
对于新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入库”企业专项扶持(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
申请条件:
在2021年底首次纳入龙岗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龙岗区服务业企业,入库次年实现营业收入正增长的,企业的注册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已享受过龙岗区限额以上商业或规模以上工业入库扶持的企业不得再申请本次扶持)。
“入库”企业专项扶持(首次纳入限额以上商业)
申请条件:
自本实施细则实施当年起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
“入库”企业专项扶持(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申请条件:
自本实施细则实施当年起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
申请时间:
第一批:2023年3月13日-3月27日,逾期视作放弃申请。;
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初审(生成申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
注意:企业在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申请,即为有效申请,后续将进入政府部门审核环节;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企业提交申请的最后截止日期,并非政府部门审核的最后截止日期,请企业耐心等待审核通知。
申请材料:
(一)申报表格
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企业填写和上传。
(二)营业执照
由系统自动从企业注册时的材料中选取,不需企业上传。
(三)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2022年12月的统计月报表(财务状况F203表)
企业可自行从统计申报系统中导出,以PDF格式上传。
(四)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注册登录“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以PDF格式上传。
(五)企业2022年纳税证明
企业可自行从税务系统中导出,以PDF格式上传。
(六)名称变更材料(非必需项)
如企业在近年发生了名称变更,请将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上传。没有变更的,则不需要提供材料。
五、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企业在申报平台填报所有材料后,请等待审核。审核过程需要修改的,请按系统的提示进行修改完善。
企业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请登录平台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水印的申报书(含申请表格、营业执照、收据扫描件等),并在首页盖章。
只有通过审核的申报书才带有水印,为有效件。还在审核中的申报书没有水印,请企业不要下载并打印。
需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清单如下(一式一份):
1、盖章的申报书(必须带水印,只需在第一页盖章),申报书中包括了申请表格、营业执照和收据扫描件。
2、营业执照原件(不收取,仅验原件);
3、盖章的收据原件(收取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