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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区资助项目

2021年度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集聚中高层次人才,打造东部人才集聚高地,根据“深龙英才计划”政策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深龙英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深龙发〔2016〕4号);
  (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细则》(深龙人才通〔2017〕1号);
  (三)《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深龙人才通〔2016〕3号)(以下简称“深龙英才”目录);
  (四)《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深龙人才通〔2016〕4号);
  (五)《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细则》(深龙人才通〔2017〕2号);
  (六)“深龙英才计划”其他有关政策。
资助标准
  (1)创新杰出人才。2017年资助额度=100万元工作经费资助+120万元奖励补贴。工作经费资助发放至用人单位,奖励补贴发放至个人。
  (2)创新领军人才(不含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2017年资助额度=人才已获上级资助额度÷人才已获上级资助年次×0.5,但不超过30万元。
  (3)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成员
  ①带头人。2017年资助200万元,但带头人为深龙英才A类,且所获上级资助(含已获和应获未获资助,下同)高于200万元的,按照该额度计算。
  ②‚核心成员。2017年资助32万元,但核心成员为深龙英才A或B类,且已获上级资助额度÷已获上级资助年次>32万元的,按照该额度计算。
  ③ƒ技术骨干。2017年资助额度=人均40万元÷5,具体额度以团队分配方案为准。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常年受理,分批集中审核。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在我区工作的以下人才(不含柔性引进的人才)可认定为“深龙英才”,分为5个层次:
 
  一、 深龙英才 A类
  1.诺贝尔奖获得者、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 其他经认定的深圳市杰出人才;
  2.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创业人才长期项目、 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者;
  3.国家“特支计划”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4.广东省 “特支计划” 的杰出人才;
  5.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
  6.深圳市“孔雀计划” A类人才;
  7.总部在龙岗区的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每家企业限报1人);
  8.上一年度在龙岗区营业收入超5 0亿元的企业集团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每家企业限报1人);
  9.获得国家认定的重点实验室、 工程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主任或副主任 (每个单位限报1人);
      1 0. 在基础教育系统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且担任过国家级名校的全国知名校长;
  11.近10年, 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级重点医学学科(专科、实验室)带头人;
  (2) 国家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分会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3)全国名老中医师承指导老师;
  (4)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的业务科室主任或
  副主任, 且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 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 2.近 1 0年, 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以及单项国际赛事冠军且该项目具有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主教练员;
  13.近5年, 担任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校长;
  14.近5年, 获得以下奖项者: 全国美展金奖、纽约 ADC、东京 ADC、 Pentawards包装设计奖、 APIDA亚太室内设计奖的主要奖项或金奖级别奖项。
  二、 深龙英才 B类
  1.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2.经认定且在任期(有效期) 内的以下人才:
  (1)国家“特支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
  (2)广东省领军人才;
  (3)广东省“特支计划”的领军人才;
  (4)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
       (5)深圳市“孔雀计划” B类人才。
  3.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的带头人;
  4.深圳市 “孔雀计划” 团队的带头人;
  5.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上市企业或市区认定的总部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每家企业限报1人);
  6.近3年, 累计获得专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每家企业限报1人);
  7.获得省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 工程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主任或副主任 (每个单位限报1人);
  8. 在基础教育系统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且担任过省级名校校长;
  9.深圳市年度教师;
  10.近10年,获得省(含副省级市)级名医、名中医、优秀中医称号者;
  11.近10年, 担任以下职务者:
  (1)省(含副省级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带头人;
  (2) 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分会主任委员;
  (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特色专科带头人;
  (4)省级重点学科(专科、 实验室)的业务科室主任或副
  主任, 且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 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2.近5年, 获得国家民政部认定的 “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13.近10年,独立创作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在国家级刊物
  上公开发表5幅以上, 并参加国家级展览获得金奖者;
  14.近10年, 有5件以上作品为国家级美术馆、博物馆等收藏的人才;
  15.近10年,在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方面获得国际知名常设奖项一等奖或国家级文化类一等奖或同等次奖项, 涉及创作、导演、舞美、作曲、表演等专业至少有5部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代表性作品和创作积累者;
  1 6. 现任中超足球俱乐部或 CBA篮球俱乐部球队主教练;
  1 7.在近 5 年上映的票房过亿的影视作品或在央视少儿频道播出的动漫节目创作团队中担任主创者 (每个团队限报3人);
  18.近5年, 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1)国内外高等院校艺术专业系主任、 教授以上职务;
  (2)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园区主要负责人,且上年度
  个人薪金总收入1 00万元以上;
  (3)年收入8亿元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 或年收入
  1亿元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文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总裁) ,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10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限报1人)。
  19.近5年,获以下奖项者:天工奖、工艺美术百花奖、美国 IDEA奖、 日本 G-MARK奖、 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 中国国际室内设计双年展、 中国国际珠宝首饰设计大赛、 “创意中国” 设计大奖、 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的主要奖项或金奖级别奖项。
  三、 深龙英才 C类
      1.经认定且在任期(有效期) 内的以下人才:
  (1)广东省“特支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
  (2)深圳市后备级人才;
  (3)深圳市“孔雀计划” C类人才。
  2.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 (每个团队限报5人);
  3.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的核心成员(每个团队限报5人);
  4.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5.香港及海外上市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每家企业限报1人);
  6.近3年,累计获得专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每家企业限报1人);
  7. 获得国家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限报1人);
  8.获得市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 工程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主任或副主任 (每个单位限报1人);
  9.博士后工作站、 流动站的带头人, 且兼任博士后指导教师者;
  1 0. 在基础教育系统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育工作者;
  1 1 . 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 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 首席教师等);
  12.近10年, 担任以下职务者:
  (1) 国家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分会常务委员;
       (2) 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
  (3) 深圳市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分会主任委员。
  13.近5年, 担任高等医学院校、 高等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 省级公共卫生机构业务科室 (或教研室) 主任或副主任职务, 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14.在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工作满5年,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少于 3 年的人才, 或具备全日 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少于3年的人才;
  15.近5年, 获得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原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评选的 “中国十大社工人物”;
  16.获得深圳市 “工匠之星” 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17.全职引进的龙岗区文体旅游类优秀人才团队的带头人;
  18.近5年, 独立创作书法、 美术、 摄影作品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3幅以上, 并参加国家级展览获得银、 铜奖;
  19.近5年, 独立创作书法美术摄影作品2件以上为国家级美术馆、 博物馆收藏或 5件以上为省级博物馆、 美术馆收藏的人才;
  20.近10年,在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方面获得国家级文化类二等奖 2 个以上或省级文化类最高奖 2 个以上, 涉及创作、导演、舞美、作曲、表演等专业至少有3部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代表性作品和创作积累者;
        21.近1 0年, 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
  目的世界杯、 世锦赛第二、 三名运动员且该项目具有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主教练员;
  22.近5年, 直接培养出获得国际性单项体育组织举办青少年世界锦标赛冠军且该项 目具有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主教练员;
  23.现任中甲足球俱乐部主教练、 中超足球俱乐部或 CBA篮球俱乐部球队助理教练;
  24.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地市级美协副主席;
  (2)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园区主要负责人,且上年度个
  人薪金总收入5 0万元以上;
  (3)年收入5亿元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 或年收入
  5000万元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文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 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5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限报1人)。
  四、 深龙英才 D类
  1.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的技术骨干 (每个团队限报5人);
  2.深圳市 “孔雀计划” 团队的技术骨干(每个团队限报5 人);
  3.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 (每个团队限报5人);
  4. 获得省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管理人员 (每个单位限报1人);
       5.获得区级认定的创新平台主任或副主任(每个单位限报1 人);
  6.主营业务收入2 0 00万元以上且服务科技企业数量5 0家以上的科技服务业机构的核心人员 (每个单位限报1人);
  7.从事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技创新创业者;
  (2) 获深圳市创业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
  (3) 获深圳市资助的创客个人或团队带头人。
  8. 由深圳市政府主办的海外创新创业大赛分站赛前五名获得者;
  9. 由副省级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 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 首席教师等);
  10.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资格, 且近5年辅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主教练员;
  1 1 .基础教育系统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出站博士后或全日制博士;
  1 2.在副省级重点学科(专科、 实验室 )、地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特色专科工作满5年,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少于 3 年的人才, 或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少于3年的人才;
  13.近5年, 获得国家民政部评选的 “全国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14.近5年, 获得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原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评选的“中国优秀社工”;
  15.获得龙岗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范围内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16.龙岗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范围内, 经深圳市行业组织技能人才评价、或企业特有工种鉴定(专项能力),获得高级技师层次评价的高技能人才;
  17.龙岗区规模以上企业推荐的在一线技能工作岗位, 担任技术技能负责人, 经专家评审达到高级技师层次相应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
  18.全职引进的龙岗区文体旅游类优秀人才团队的核心成员(每个团队限报3人);
  19.近5年,在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方面获得省级最高奖1个或二等奖3个以上,且涉及创作、导演、舞美、作曲、表演等专业至少有 5 部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代表性作品和创作积累者;
  20.近5年, 在世界知名酒店管理集团旗下的顶级品牌酒店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 并在酒店从业年限在15年以上, 现任我区五星级旅游酒店总经理职务者;
  21.曾在国家旅游局最新公布(以提出申请的时间确定)的百强旅行社排名前1 0的旅行社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 并在旅行社从业年限在 1 5年以上, 现任我区旅行社总经理职务者;
       22.在近3年年营业收入全国排名前5名的旅游电子商务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企业管理人员 ;
  23.曾在国内5A景区担任总经理职务累计在10年以上, 现任我区 A级景区总经理职务者;
  24.近5年, 获得厅局级单位、 省级权威行业协会举办的创意设计类评选个人奖项;
  25.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地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园区主要负责人,且上年度
  个人薪金总收入30万元以上;
  (2)年收入3亿元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 或年收入
  3000万元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文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 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3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限报1人)。
  五、深龙英才 E类
  1.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的技术骨干(每个团队限报5人);
  2. 获得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管理人员 (每个单位限报1人);
  3.主营业务收入1 000万元以上且服务科技企业数量30家以上的科技服务业机构的核心人员 (每个单位限报1人);
  4. 获得中国商业模式大赛、 深圳移动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 并在龙岗区落户成立公司, 员工人数10人以上且上一年度销售额达到 1 0 0万元以上的企业核心人才 (每个单位限报1 人);
       5.在跨境电子商务类企业工作满2年,绩效排名前五者,且该企业近3年获得龙岗区“跨境电子商务专项扶持”累计50万元以上(每个企业每年限报1人);
  6.近5年,获得国家民政部评选的“全国优秀社会工作案例”二、 三等奖的第一作者;
  7.获得龙岗区民政局评选的“深龙金牌社工”、“深龙金牌社工督导”或 “深龙金牌社工管理人才”;
  8.获得龙岗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范围内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9.龙岗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范围内,经深圳市行业组织技能人才评价、或企业特有工种鉴定(专项能力),获得技师层次评价的高技能人才;
  1 0.龙岗区规模以上企业推荐的在一线技能工作岗位, 经专家评审达到技师层次相应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
  11.近5年, 担任年收入1亿元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或年收入 2 0 0 0 万元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文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2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限报1人)。

  深龙创新创业英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无不良诚信记录和不良学术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2.深龙英才A、B、C类年龄分别不超过65、60、50周岁,D、E类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
  3.属于“深龙英才”目录且在我局受理范围内的人才类别之一,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二)在龙岗区创业类申请人
  1.所创办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统计地均在龙岗区;
  2.所创办企业属于科技型企业或开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的科技服务企业;
  3.申请人应为所创办企业中股权占比最大的自然人股东(含通过控股的机构股东在所创办企业中实际持有的股份权益最大的自然人)。
  最大自然人股东为多人的,由企业自行推荐其中一人为创业类人才申请人;
  4.首次申请认定时应在深圳市(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
  5.每家企业只有一人可被认定为创业类人才。
  (三)在龙岗区全职工作类申请人
  1.申请人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单位应当与申请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
  2.首次申请认定时在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均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社会保险或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申请人已离开用人单位。
  (四)创新创业团队成员申请人
  1.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含差额人员)参照本通知第三条第(二)项缴纳社会保险费,参照第(三)项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创新创业团队在龙岗区创办企业,该企业同时获得上级主管单位无偿资助和股权投资的,上级主管单位确认的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可直接认定为深龙英才;
  3.创新创业团队自行推荐的差额核心成员和技术骨干应当在龙岗区全职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应与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
  (2)从事与团队核心技术相关的重要工作;
  (3)差额核心成员需已被认定为深龙英才A-C类,且应在该企业中持有股权;
  (4)技术骨干不超过45周岁。
  4.差额核心成员和技术骨干可分批认定,但应当自团队首批成员获得龙岗区资助一年内确定完毕。所有成员确定后不得更换,已确定的成员因离职、健康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补足。
  四、认定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请材料统一递交至我局。
  (二)审核及公示
  1.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分批集中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拟认定人员名单将在我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查询网址:http://www.lg.gov.cn/kjcxj/tzgg/list_xxgk_sjlm.shtml
  2.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我局将组织复核。复核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认定,并将处理情况备案;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内有异议但复核后认为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我局将对公示人员予以认定并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三)证书发放
  拟认定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后,我局制作并发放深龙英才证书。
  五、申请材料
  (一)通用材料
  1.《龙岗区深龙英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回乡证或台胞证等);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需按相关要求年检);
  4.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申请单位上年度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二)创业类申请人
  6.申请人出资证明或股权证明材料;
  7.截至申请月的上一月份且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在深圳市(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8.截至申请月的上一月份且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在深圳市(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
  9.符合“深龙英才”目录所列类别之一,且在我局受理范围内的有关材料;
  10.申请单位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11.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全职工作类申请人
  6.与龙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7.截至申请月的上一月份且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在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8.截至申请月的上一月份且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在龙岗区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
  9.符合“深龙英才”目录所列类别之一,且在我局受理范围内的有关材料;
  10.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创新创业团队成员申请人
  (1)对同时获得市级以上无偿资助和股权投资的团队成员:
  6.截至申请月的上一月份且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在深圳市(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
  7.符合“深龙英才”目录所列类别之一,且在我局受理范围内的有关材料。
  8.所需的其他材料。
  (2)对获得市级以上无偿资助的团队成员:
  6.截至申请月的上一月份且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在深圳市(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7.与龙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8.截至申请月的上一月份且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在龙岗区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
  9.符合“深龙英才”目录所列类别之一,且在我局受理范围内的有关材料。
  10.所需的其他材料。
  (3)创新创业团队差额核心成员、技术骨干类人员:
  6.与龙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7.截至申请月的上一月份且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在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8.截至申请月的上一月份且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在龙岗区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
  9.以申请单位信笺打印的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从事与团队核心技术相关重要工作的任职文件;
  10.符合“深龙英才”目录所列类别之一,且在我局受理范围内的有关材料;
  11.差额核心成员申请“深龙英才”认定的,需提供:
  a.已被相关部门认定为深龙英才A-C类的证明;
  b.持有申请单位的股份占比证明;
  12.所需的其他材料。
  (4)对在龙岗区创业的创新创业团队成员申请认定的,需提供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合计超过20%股权占比的证明材料。
  (五)以下人员可不受社会保险费等规定的限制,但需出具以申请单位信笺打印的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在职证明材料。
  (1)外籍人才可不受社会保险费规定限制;
  (2)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从深圳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规定限制;
  (3)因超过社会保险费缴纳最高年龄,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才,可不受深龙英才政策文件关于社会保险费的规定限制。
  (六)材料装订及提交
  1.申请材料签字盖章后,按以上所列顺序扫描成PDF电子文档,以“申请单位+申请人姓名+申请类别”格式命名PDF电子文档,并发送至:kcj@longgang.gov.cn
  2.以A4纸双面打印上述PDF文档,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申请单位骑缝章;
  3.另附两份《龙岗区深龙英才认定申请表》,手签(或私章)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随上述材料一并提交;
  4.提交纸质材料时,请携带材料原件以便验证,并建议携带申请单位公章;
  5.受理时间及地址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受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10室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年龄计算截至申报日。截至2017年8月1日未超龄但本通知发布之日已超龄,在2018年4月1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未超龄;
  2.符合深圳市“孔雀计划”人才或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仅因超过深圳市规定年龄无法认定的人员,不超过深龙英才年龄限制的,可参照深圳市人才类别,认定为相应层次的深龙英才;
  3.申请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申请单位应严格把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撤销深龙英才资格,终止有关政策待遇,并追缴已拨付的支持资金;同时录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其申请深龙英才的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涉及出资证明或股权结构证明材料的,提供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查询的最新信息,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涉及深圳市(含龙岗区)社会保险费证明的,提供在深圳市社保系统或社保分局办事大厅终端打印的,文件抬头为“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涉及深圳市(含龙岗区)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提供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打印的,包含个税缴纳单位及识别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科技型企业是指从事高新技术成果的研究与开发、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主营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5.创新创业团队在龙岗区创办企业,是指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纳税、统计地均在龙岗区,且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合计股权占比(含通过控股的机构股东在企业中实际持有的股份权益)应当超过20%;
  6.“深龙英才”目录中B类第6条及C类第6条中的“专业投资机构”是指除政府投资外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类的投资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区科技创新局受理部分).docx
  附件2:龙岗区深龙英才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年国科发火【2016】32号).doc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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