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宝安区组织开展第十届宝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工作。依据《深圳市宝安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深宝规〔2025〕2号),经专家材料评审,确定卡士乳业(深圳)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进入第十届宝安区区长质量奖现场评审环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电话、信函、邮件、面访等方式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电 话:0755-27836262,0755-27839782;
邮 箱:bazlk@mail.amr.sz.gov.cn;
地 址:深圳市宝安42区翻身路75号工商物价大厦1305室。
宝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代章)
2025年10月14日
第十届宝安区区长质量奖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名单
(以企业名称拼音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