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与目的
为激发龙岗区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着力培养一批能够攻克前沿技术、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水平工程师队伍,有效支撑龙岗区产业创新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依据上级政策精神,制定了《“龙岗卓越工程师”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建立规范化的评选机制,表彰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卓越成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程师个人及团队,营造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申报对象与基本条件
“龙岗卓越工程师”是指在龙岗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中,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有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团队。申报对象不受学历、户籍、国籍限制。
(一)个人申报“龙岗卓越工程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在龙岗一线工程技术岗位全职工作2年以上,且申报时仍在从事相关工作;
3.坚守职业道德和科技伦理,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4.具备工程技术人才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技术水平。
(二)团队申报“龙岗卓越工程师团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在龙岗组建工程师团队2年以上,核心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核心成员须实际参与团队工作且全职工作;
3.工程师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计划,依托在龙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人才群体;
4.团队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技术人才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技术水平,其他成员具备工程技术人才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技术水平的不少于三分之二。
(三)申报“龙岗卓越工程师”和“龙岗卓越工程师团队”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在龙岗区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成果;
3.长期在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要流程包括:
1.申报与受理。区人力资源局每年公开发布评选通知。符合条件者需通过所在用人单位进行推荐申报。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受理申报推荐材料,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2.评选流程。区人力资源局设立“龙岗卓越工程师”专家评审委员会,分成专业评审、综合评审专家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技术水平、业绩和贡献进行综合评审。
3.考察与公示。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拟选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将拟选名单及其主要业绩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5.认定与奖励。区人力资源局根据考察、公示结果,确定“龙岗卓越工程师”和“龙岗卓越工程师团队”名单,并一次性给予3万元(含税)奖励资金。
四、违规处理
资格撤销:被认定为“龙岗卓越工程师”或“龙岗卓越工程师团队”后,凡出现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三)、(五)、(六)项所列禁止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区人力资源局将撤销其认定,并依据相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奖金。
违规处理:在申报评选过程中,申报个人(团队)或其推荐单位存在违反评选规定或程序、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或推荐资格。若已获得认定的,予以撤销,并全额追回奖金。
五、其他说明
推荐机制:区人力资源局每年将从已获评的“龙岗卓越工程师”个人及团队中,择优推荐符合条件者参加深圳市“鹏城卓越工程师”评选。
重复申报限制:已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同类人才奖项或认定资助的个人或团队,不得重复申报本评选项目。个人和团队项目不得同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