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专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人才认定、贷款贴息、国家标准、贯标等政府补贴项目申报!

  • 深圳市政府补贴
  • 专精特新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军工资质认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是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企事业单位的申请,通过颁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形式,依法赋予其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资格的行政行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是军品科研生产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实行军品订货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军品科研生产中法制和秩序的重要体现。

  一、审查认证机构:

  国防科工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简称许可证管理办公室)负责第一类许可(包括同时申请第一类、第二类许可)的受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第二类许可的受理工作。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为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7、企业注册成立3年以上,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无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三、申请流程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图1)

  四、申请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

  2、秘密等级建议表;(申请单位可根据情况选择开具地点:军工集团公司或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装备承制资格受理点)申请认证单位与合作单位的合作意向协议或意向委托合同;

  3、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现已三证合一);

  4、公司章程 ;

  5、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6、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

  7、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和《备案目录》共同构成较完整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通过许可管理和备案管理方式,掌握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生产能力保持情况,实现对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有效监控。

  为什么要试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

  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是国防科工局贯彻落实中央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体现。在许可门槛大幅降低后,试行备案管理是政府职能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专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备案目录》)共同构成较完整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通过许可管理和备案管理方式,掌握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生产能力保持情况,实现对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有效监控,确保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有序开展,并更好地为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备案申请需提交哪些资料?

  依据《备案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备案应提交以下申请文件、材料(复印件)及电子版(光盘一份):

  (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登记表》(可自国防科工局网站下载《备案办法》附件1)一份,填写有关信息,法定代表人应当对所填报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对应备案专业(产品)的供货合同或研制任务书(协议)等能够证明承担任务情况的文件,如合同和研制任务书过多,可提供产品清单,注明合同编号、任务来源等;

  (四)保密资格证书或与用户部门(单位)签订的保密责任书;

  (五)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备案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质量管理体系适应供货要求的国家标准的质量体系证书或证明文件。

  (六)申请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条件的其他文件、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工业设计创新攻关| 企业技术改造|深圳高新区企业培育项目| 深圳市专精特新|留学人员创业补贴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