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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编写《宝安区加快物流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服务商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宝安区物流业发展,根据区主要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我局拟开展《宝安区加快物流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编写工作,明确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编写《宝安区加快物流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服务商。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编写《宝安区加快物流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二)项目内容:服务商在宝安区工信局的指导下完成《宝安区加快物流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编写工作。宝安区工信局将组织内部人员和专家对服务商编写的《宝安区加快物流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进行征求意见和评审,服务商应依据修改意见进行完善,至审定正式发文后,确认编写工作完成。

  (三)预算金额:不高于30万元(含本数);

  (四)预计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二、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备物流业及相关行业运营、服务咨询或行业调研分析的相关经验;

  3.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课题研究内容和成果要求

  1.研究内容

  (1)系统分析我区物流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面临形势等。要求深入调研,数据详实。

  (2)结合宝安区产业发展的实际和物流业发展的规律,提出在双区驱动和双区叠加背景下,我区抢抓前海扩区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机遇,大力发展物流业的的有关策略建议和实施路径。

  (3)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加快我区物流业发展的目标、任务、项目和保障措施。

  2.成果要求

  形成有关研究成果(作为附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宝安区加快物流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作为我区未来三年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3.研究要求

  研究内容要求紧紧围绕宝安区发展实际,广泛、深入调研,数据详实可靠,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提出具体实施项目,并包含推进时间、责任分工等。

  四、投标资料及相关要求

  投标单位应递交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提供)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单;

  3.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总体思路、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大纲、人员配备安排等内容;

  4.加盖单位公章的课题大纲。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近三年来物流业统计分析或调研的证明文件;项目团队成员的学历或职称证书,以及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bawlswk@baoan.gov.cn(投标后如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请电话联系)

  五、定标方式

  综合评议定标

  六、征集时间地点

  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18:00时前递交相关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宝安区新安二楼海关大楼807室。

  联系人:范小姐,电话:27660420

  附件:评分细则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1.附件《宝安区加快物流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编写项目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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