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是指对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国家标准一经发布,与其重复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应废止,国家标准是标准体系中的主体。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
是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
是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为适应某些领域标准快速发展和快速变化的需要,1998年规定在四级标准之外,增加一种“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
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区别:
a、标准代号不一样:GB和GB/T,GB代表的是国家标准,是需要强制执行的;GB/T代号推荐性国家标准,只有参考意义。
b、适用范围不一样:强制性标准是全国范围内的统一的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推荐性国标是自愿采用的标准,主要针对生产、检验、使用等方面。
c、意义不一样:强制性国标具有法律层面的意义,推荐性国标则没有,但是推荐性国标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d、法律效力不同:
强制性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具有法律属性。
强制性标准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否则对造成恶劣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受到经济制裁或承担法律责任。
推荐性标准这类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犯这类标准,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还需要注意的是推荐性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国家标准说明:
国家标准是由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开发布,对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要制定为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的和推荐性的两大类。
办理周期:1-48个月左右(参编现成标准,1-6月份,新主导起草2-3年)
服务流程: 咨询沟通 > 立项评估 > 合同签订 > 立项申报 > 标准编制 > 形成征求意见稿 > 征求意见 > 形成技术审查稿 > 专家审查 > 形成报批稿 > 标准报批 > 标准发布
国家标准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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