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奖励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2.上一年取得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资质并通过新机构首次检查,取得资质时间以新机构首次检查通过的时间计算。
申请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提供上一年取得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包含机构基本信息、备案专业和主要研究者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等);
4.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选择提供);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单位名称,提交一份。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
2.申报单位须在2022年通过新机构首次检查。
受理时间:2023年2月14日-2023年3月6日
材料受理窗口:
1.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世贸百货斜对面)
2.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各园区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