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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宝安区引才伯乐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引才聚才工作,根据《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宝安区引才伯乐奖(以下简称引才伯乐奖)申报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新引进受聘“凤凰英才岗”人才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新引进受聘“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经宝安区人才工作局备案,属于有效申报或入选2025年度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所依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协助各类用人单位开展引才工作、对我区引才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推荐,并由宝安区人才工作局审核认可的产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

  二、申请时间

  (一)新引进受聘“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18时,通过宝安亲清政企服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交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二)其余奖励对象需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18时,通过宝安亲清政企服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交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三、发放条件

  (一)“引才伯乐奖”的申报应遵守法律法规,且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内;

  3.在经营异常名录内;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被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新引进受聘“凤凰英才岗”人才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三)新引进受聘“急需紧缺岗位”人才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新引进至我区,在我区连续工作满一年,属于《2024年深圳市宝安区支柱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暨专业目录》(附件7,以下简称岗位目录)中的急需紧缺岗位,且至少满足岗位目录内专业、任职能力要求、工作年限、学历要求项下的任意四条要求,年综合薪资不低于80万元,所在企业符合宝安区智能终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重点企业名录,并经区人力资源局审核通过“急需紧缺岗位”申请。

  (四)同一申报单位新引进同一对象按照奖励金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

  四、发放标准及方式

  (一)用人单位每新引进1名受聘“凤凰英才岗”人才的,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的名单,分别给予A档30万元、B档15万元、C档8万元、D档3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用人单位每新引进1名受聘“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的,按区人力资源局审核备案后的名单,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用人单位每有效申报或入选1名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的,按区人才工作局审核备案后的名单,给予1万元一次性申报奖励。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用人单位每新引进1名受聘“凤凰英才岗”“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有效申报或入选1名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的,按照上述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一半奖励。

  (五)产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协助区内企业开展引才工作的,综合协助引进人才的数量、级别、重要性等情况,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推荐,由区人才工作局分类别评选引才成效最突出的3个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推荐数量较少时该类别的部分奖励可轮空。

  (六)同一申报单位(个人)每年获得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申报流程

  (一)申请

  符合奖励对象(一)的按以下申请:

  1.用人单位于宝安亲清政企服务平台申报“引才伯乐奖”提交以下材料:

  (1)《宝安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附件1,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凤凰英才岗”人才评聘证明材料;

  (3)“凤凰英才岗”人才在职社保清单复印件;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5)申报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6)宝安区引才伯乐奖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附件6,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宝安亲清政企服务平台申报“引才伯乐奖”提交以下材料:

  (1)《宝安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附件2,加盖用人单位及机构公章);

  (2)人才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及机构公章);

  (3)人才物色、推荐过程的工作资料(加盖用人单位及机构公章);

  (4)“凤凰英才岗”人才评聘证明材料;

  (5)“凤凰英才岗”人才在职社保清单复印件;

  (6)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7)申报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8)宝安区引才伯乐奖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附件6,加盖机构公章)。

  符合奖励对象(二)的按以下申请:

  1.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目录于2027年2月26日前于宝安亲清政企服务平台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经区人力资源局审核备案:

  (1)《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申报表》(附件5,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满足专业、任职能力要求、工作年限、学历条件的佐证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急需紧缺岗位”人才自引进后至最新月份满12个月纳税清单复印件;

  (4)“急需紧缺岗位”人才2024年1月起至最新月份社保清单复印件;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2.用人单位于宝安亲清政企服务平台申报“引才伯乐奖”提交以下材料:

  (1)《宝安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附件1,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急需紧缺岗位”人才自引进后至最新月份满12个月纳税清单复印件;

  (3)“急需紧缺岗位”人才自引进后至最新月份满12个月社保清单复印件;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5)申报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6)宝安区引才伯乐奖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附件6,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宝安亲清政企服务平台申报“引才伯乐奖”提交以下材料:

  (1)《宝安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附件2,加盖用人单位及机构公章);

  (2)人才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及机构公章);

  (3)人才物色、推荐过程的工作资料(加盖用人单位及机构公章);

  (4)“急需紧缺岗位”人才自引进后至最新月份满12个月纳税清单复印件;

  (5)“急需紧缺岗位”人才自引进后至最新月份满12个月社保清单复印件;

  (6)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7)申报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8)宝安区引才伯乐奖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附件6,加盖机构公章)。

  符合奖励对象(三)的按以下申请:

  1.用人单位于宝安亲清政企服务平台申报“引才伯乐奖”提交以下材料:

  (1)《宝安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附件1,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申报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4)宝安区引才伯乐奖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附件6,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宝安亲清政企服务平台申报“引才伯乐奖”提交以下材料:

  (1)《宝安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附件2,加盖用人单位及机构公章);

  (2)人才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及机构公章);

  (3)人才物色、推荐过程的工作资料(加盖用人单位及机构公章);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申报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6)宝安区引才伯乐奖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附件6,加盖机构公章)。

  符合奖励对象(四)的按以下申请:

  1.产业园(孵化器)、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于宝安亲清政企服务平台申报“引才伯乐奖”提交以下材料:

  (1)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推荐表(附件3/附件4,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2)引才工作综述及相关佐证材料; 

  (3)银行账户信息。

  (二)受理

  系统自动受理业务。(即时)

  (三)初审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初审,合格的进入复审环节;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5个工作日)

  (四)复审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复审,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5个工作日)

  (五)公示

  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拟发放补贴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审议阶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议

  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提请审议。(5个工作日)

  (七)办结及拨付

  审议后,区人力资源局告知办理结果。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申请人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现场抽查、审议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在上述限定的工作时限之列。

  六、其他事项

  (一)“引才伯乐奖”奖励资金由申报单位(个人)自行支配,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引进、培养、宣传、服务保障等。

  (二)申报单位采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瞒报谎报信息等手段,或者违反信用承诺,骗取奖励资金的,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有权收回奖励资金。申报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引才伯乐奖”,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用人单位是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宝安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在宝安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是指由同行业、相关行业的经济组织或者相同、相关经济活动主体为主自愿组成的行业协会、商会等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需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重点企业名录(包括但不限于上市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宝安区高成长性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企业)报至区人才工作局,其中智能终端产业、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报送,人工智能产业由区科技创新局审核报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由区发展改革局审核报送。

  (五)本通知未尽事项,由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会同宝安区委组织部(宝安区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

1.附件1:宝安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用人单位.docx

2.附件2:宝安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docx

3.附件3: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推荐表-产业园(孵化器)、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docx

4.附件4: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推荐表-个人.docx

5.附件5: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申报表.docx

6.附件6:深圳市宝安区引才伯乐奖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docx

7.附件7:2024 年深圳市宝安区支柱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暨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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