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简介:
武器装备军工保密资格认证是指国家(地方)保密委员会为确定申请承担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是否持续满足《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客观的检查、资格评价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一、管理机构:
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负责审查、审批一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
省(区、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审查、审批本地区二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
二、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为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7、企业注册成立3年以上,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无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三、申请流程
四、申请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
2、秘密等级建议表;(申请单位可根据情况选择开具地点:军工集团公司或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装备承制资格受理点)申请认证单位与合作单位的合作意向协议或意向委托合同;
3、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现已三证合一);
4、公司章程 ;
5、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6、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
7、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