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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田英才荟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人才奖励申请指南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2.2.3条。

  2.政策内容

  近3年连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为A的辖区上市公司,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20万元奖励;辖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连续两年获评新财富金牌董秘的,给予20万元奖励;进入董秘名人堂的,给予3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奖励每年限申报1人。奖励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

  3.申请条件

  3.1申报的上市公司应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区。

  3.2申请人应在申报企业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3.3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3.3.1上市公司近3年连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为A;

  3.3.2 2019年以来,连续2年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

  3.3.3申请人进入董秘名人堂。

  3.4同一企业同一奖励每年限申报1人。同一人不得就同一条政策重复申请支持(获得金牌董秘奖励申报董秘名人堂奖励的除外)。获得金牌董秘奖励申报董秘名人堂奖励的,其奖励金额需扣除已获得的金牌董秘奖励金额。

  3.5互斥规定:《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2.2.1,2.2.2,2.2.3,2.2.4,2.2.5条政策,每家企业同一年限申报一项,第2.1.1与该5条政策相互排斥;第4.4.1,4.4.2与第2.1.1,2.2.1,2.2.2,2.2.3,2.2.4,2.2.5相互排斥,同一人同一年限申报一项。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等相关要求执行。

  4.支持事项

  4.1近3年连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为A的福田辖区上市公司,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20万元。

  4.2符合金牌董秘奖励条件的,奖励20万元。

  4.3申请人进入董秘名人堂的,奖励30万元。

  4.4福田英才认定。详见政策内容。

  5.申请材料

  5.1《福田英才荟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人才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1,打印盖章)。

  5.2申请人任职证明(详见附件2,打印盖章)。

  5.3申报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5.4申报企业满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为A的证明材料或金牌董秘证明材料或进入董秘名人堂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

  5.5申请人在申报企业两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原件单位盖章确认)。

  5.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单位盖章确认)。

  5.7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8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3,打印盖章)。

  5.9申请人需认定福田英才的,还需填写福田英才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4,打印盖章)并提供白底电子证件照。

  5.10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申报程序

  6.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福田英才荟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人才奖励”,在线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2预审。自申请企业提出网上预约申请起,福田区金融工作局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企业所提交的电子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预审驳回;符合受理条件的材料不齐全的,应告知申请企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申请企业补正申请材料(不计入承诺办结期限)。

  6.3受理。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福田区金融工作局予以受理。

  6.4审核。福田区金融工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6.5审批及公示。审批人员自收受上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将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期限)。

  6.6办结。公示无异议的,实施机关按照工作分工于审议当日做出办结决定;公示有异议的,查证核实后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6.7拨款。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发放奖励。

  6.8认定福田英才。福田区金融工作局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福田英才,并报区人才工作局发放福田英才卡。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受理时间为本指南有效期内,10月1日-11月30日。

  7.2自受理结束后,除特殊情况外,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8.其他说明

  8.1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8.2本条政策中“同一企业同一奖励每年限申报1人”,“同一奖励”所指为本指南中第4.1、4.2、4.3支持事项。其他情形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等相关要求执行。

  8.3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4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8.5本指南由福田区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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