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第2.2.4条。
2.政策内容
辖区注册的MCN机构签约年网络销售额1亿元以上网络营销者的,给予最高10万元引才奖励。鼓励网络营销者为纳入福田区批发、零售、餐饮业统计的企业开展网络销售活动,为福田区企业全年带货销售超过5000万元的网络销售者,按照销售额的0.05%,给予最高80万元人才奖励。
奖励80万元的,可认定为Ⅰ类福田英才;奖励5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Ⅱ类福田英才;奖励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
3.申请条件
3.1引才奖励项目
3.1.1申请的MCN机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区;
3.1.2网络营销者在与MCN机构签约前,上一年度带货销售额须达到1亿元(含)以上;
3.1.3 MCN机构与网络营销者须签约一年以上,且申请前为纳入福田区批发、零售、餐饮统计企业实际带货销售额已达500万元(含)以上;
3.1.4 MCN机构需在签约一年内申请该项目。
3.2网络营销者奖励项目
3.2.1网络营销者为纳入福田区批发、零售、餐饮统计企业全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含)以上;
3.2.2网络营销者与福田区MCN机构签约且处于有效期内。
4.支持事项
4.1支持额度
4.1.1引才奖励。根据网络营销者上一年度的带货销售额,给予MCN机构最高10万元的引才奖励。
上年度带货销售额奖励金额
1-5亿元5万元
5亿元以上10万元
4.1.2网络营销者奖励。按网络营销者为纳入福田区批发、零售、餐饮业统计企业上年度带货销售额的0.05%,给予最高80万元的人才奖励。
4.2福田英才认定
根据奖励对象的意愿,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可将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认定为福田英才,由MCN机构推荐。具体认定标准详见政策内容。
5.申请材料
5.1引才奖励项目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备注
1《福田英才荟网络营销人才奖励申请表》(引才奖励项目)(附件1)在系统提交申请后在线打印(盖章)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MCN机构与网络营销者签订的劳务/合作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与MCN机构签约前的上年度网络营销者带货销售额的直播平台后台数据(带查询页面完整的整屏截图)打印(盖章)
5与MCN机构签约后的网络营销者为福田区企业带货销售额的直播平台后台数据【带查询页面完整的整屏截图,需体现直播带货合作企业名全称、网络销售额(直播带货销售额)等交易明细信息】打印(盖章)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盖章)
7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手抄开户行、银行账号)复印件(盖章)
5.2网络营销者奖励项目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备注
1《福田英才荟网络营销人才奖励申请表》(网络营销者奖励项目)(附件2)在系统提交申请后在线打印(盖章)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MCN机构与网络营销者签订的劳务/合作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为福田区企业带货销售额的直播平台后台数据【带查询页面完整的整屏截图,需体现直播带货合作企业名全称、网络销售额(直播带货销售额)等交易明细信息】原件
5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盖章)
6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手抄开户行、银行账号)复印件(盖章)
5.3福田英才认定项目
1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一寸白底证件照1张和电子版(需295*413像素)原件
3福田英才信息收集表(附件3)原件
6.申请流程
6.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2预审及受理。预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前往大厅提交材料,受理人员核验,当场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预审不通过的、不符合条件的,做出更改说明,待完善更正后予以受理。
6.3审核。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作分工及步骤2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决定;
6.4审批及公示。审批人员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将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审批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6.5办结。公示无异议的,实施机关按照工作分工于审议当日做出办结决定;公示有异议的,查证核实后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6.6拨款。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发放奖励。
6.7认定福田英才。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福田英才,并报区人才工作局发放福田英才卡。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受理时间:暂不开放受理,后续视情况另行通知。
7.2自集中受理的截止日起,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8.其他说明
8.1本指南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且本指南所指对所得人的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
8.2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由有关部门取消人才待遇,并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8.4本指南由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