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单位,集团公司:
《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附件:
(长府〔2022〕17号)20220607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长党政办函〔2022〕11号)20220607关于印发《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 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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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