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级资金配套项目:对项目单位承担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的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重大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和省级项目),给予配套支持的专项。拨款方式参照国家和省级项目进行。
(二)供应链合作项目:超高清视频显示终端、面板企业开放供应链、打通上下游,与核心材料、零部件、装备等企业加强合作、联合攻关,新增相关供应链企业并达成稳定采购合作给予奖励的项目。
(三)标准终端应用项目:企业应用AVS3、统一多媒体互联接口等对行业具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的超高清视听标准开发、生产、销售终端产品给予资助的项目。
(一)《深圳市关于推动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深圳市培育发展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4-2025年)》(深工信〔2024〕77号)
(三)《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5〕2号)
资助标准及费用范围为:按不超过1∶1的比例对已拨付到位的国家或广东省资助资金给予配套,国家级、市级资金合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省级、市级资金合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资助标准及费用范围为:事后补助,按不超过核定合同金额的20%予以超高清视频显示终端、面板企业奖励,且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
资助标准及费用范围为:事后补助,根据应用标准1项、2项及以上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核定年度销售额的5‰、1%的补助,同系列标准认定为1项标准,同一项目单位同一类别产品采用同一项标准政策期内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资助的产品类别包括电视终端、机顶盒、摄像机、交互式一体机、计算机显示器、监视器、投影机、LED显示大屏、解码器、播放器等,以及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的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
以上三个资助类别最终实际资助的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申报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项目单位应当同时符合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上中下游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2.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4.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区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5.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以及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并按规定完成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手续;
6.承诺在资金下达文件下发后一年内,项目单位若出现生产经营的重大变动事项,应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告,并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绩效目标意见整改等相关整改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项目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内、本指南发布之日前收到国家或省资助资金下达(以国家和省资金下达文件时间为准);
(2)项目单位应当原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牵头承担或者参与承担国家和省级项目,并且在深圳市拥有开展项目的必要条件;
(4)国家和省级项目财政资助总额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5)国家和省级项目未获得过本市财政扶持;
(6)配套资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级项目归属的相关资金政策的规定使用;
(7)申报配套资金时,国家和省级项目尚未验收完成的,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验收前按照国家、省级、市级合同书(或任务书或申报书)相关要求规范使用市级配套资金,并配合主管部门进行中期检查、项目验收、资金收回等相关工作。
(1)项目单位是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终端、面板研发、生产企业,联合申报单位是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核心材料、零部件、装备等研发、生产企业,项目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应当联合申报;
(2)项目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均在统计部门登记为工业企业;
(3)项目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的合作不涉及关联交易;
(4)项目实施前,项目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之间未开展过供应链采购合作,或近三年累计采购合作金额(只统计项目单位采购联合申报单位核心材料、零部件、装备中的单类别产品金额,不同类别产品不合并统计,不同类别产品是指跨产品,或功能不同,或技术路线不一样的产品,下同)在100万元以下;
(5)联合申报单位的超高清视频显示核心材料、零部件、装备等产品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对产业发展具有带动和引领作用,并通过了项目单位的测试验证、实现了量产应用;
(6)项目实施期应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内,且项目结束日期应早于本指南发布之日;
(7)项目实施期内,项目单位采购联合申报单位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核心材料、零部件、装备等产品的核定合同金额(只统计单类别产品金额,不同类别产品不合并统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1)申报的产品应用了AVS3、统一多媒体互联接口等对行业具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的超高清视听标准;
(2)申报的产品属于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终端产品;
(3)申报的产品已实现销售和交付,且项目实施期内,电视、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产品销售额(不含税)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品销售额(不含税)不低于2000万元;
(4)项目实施期应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内且项目结束日期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5)不同型号的同一类别产品需合并申报为一个项目;
(6)每类产品需单独申报,单家企业同一年度最多申请2个项目;
(7)申报的产品需得到标准发布单位的认证;
(8)项目单位在统计部门登记为工业企业;
(9)项目单位需为产品品牌单位,或为终端产品ODM代工厂;项目单位为终端产品ODM代工厂的,需已获取品牌方知悉其申报本资助且品牌方自愿放弃本条政策相关权益的书面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3.项目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4.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5.项目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在深圳市实际从事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上中下游经营活动,且项目实施地在深圳的相关材料;
6.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以及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并按规定完成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
7.项目单位未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获得市、区有关部门资助,且在获得本政策资助后不重复申请或获得市、区财政资金资助的承诺书;
8.项目单位关于生产经营重大变动事项及时报告,并配合绩效目标意见整改等相关整改的承诺书。
(二)专项申报材料:
所有专项申报材料需在申报系统上传电子版,并在提供书面材料时提供复印件,具体各扶持方向所需专项材料如下:
(1)国家和省级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或申报书);
(2)国家和省级项目财政资助到账凭证、资金下达文件;
(3)项目单位场地、人员、设备资产清单等证明其在深圳市拥有开展项目的必要条件的材料;
(4)国家和省级项目未获得过本市财政扶持说明;
(5)国家和省级项目审计报告、验收意见等相关验收材料,未验收的项目需提供项目放在深圳实施,配合主管部门进行中期检查、项目验收、资金收回等相关工作的承诺书。
(1)项目实施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合作双方在统计部门登记的行业代码、是否属于工业企业及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细分析联合申报单位生产的超高清视频显示核心材料、零部件、装备等产品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对产业发展具有带动和引领作用,并通过了项目单位的测试验证、实现了量产应用的说明,项目中双方合作金额统计及说明等;
(3)项目实施前双方供应链采购合作说明;
(4)项目采购合同、发票、凭证。
(1)项目实施报告:报告应当包括项目单位在统计部门登记的行业代码、是否属于工业企业,申报的产品属于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终端产品的说明,产品应用AVS3、统一多媒体互联接口等对行业具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的超高清视听标准情况,产品已实现销售和交付情况,产品销售不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2)产品规格型号书;
(3)同一类别产品合并申报清单;
(4)标准发布单位认证材料、标准发布单位授权的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5)项目销售合同、发票、凭证;
(6)产品品牌或终端产品ODM代工有关情况的材料,项目单位为终端产品ODM代工厂的,需提供品牌方知悉其申报本资助且品牌方自愿放弃本条政策相关权益的书面说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项目申报登录路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专项”,选择“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发展扶持计划”事项办理申请。
七、项目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5月23日至6月6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均需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5月27日至6月16日(工作时间),到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提交项目申请书等相关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状态:已预审)请及时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
(注:预约指南:“i深圳”APP,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请按照预约时段提交材料。)
八、资助核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核准流程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预审——申报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如需要)——专项审计(如需要)——征求意见——专项核查(如需要)——拟定扶持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扶持计划——申报单位提交拨付资金资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