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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我局于2025年4月26日至5月30日就《深圳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相关建议14条。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予以说明(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3日

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建议人

序号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情况说明

韩女士

1

建议进一步细化申报指引,明确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方便企业顺利申报。

已采纳

在申报通知中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方式、材料要求等。

2

建议设立申报预审机制,在正式提交申报材料前,由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审并反馈预审意见,帮助企业发现并修正问题,提高申报成功率。

已采纳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申报辅导服务,在初审过程中,针对企业申报材料缺失等情况,指导企业补充完善。

3

建议建立动态监测和企业重大变化报告机制。

已采纳

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企业信用情况核查,定期更新企业年度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需提交重大变化情况报告。

 

 

程先生

4

建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特色化指标中,增加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决赛获奖加分数。

 

已采纳


5

建议增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或全国总决赛获奖企业进入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直通条件。

 

解释说明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除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的特色化指标,其他评价指标均由工信部规定。

 

李女士

 

6

部分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体量不大,但从业人员超规模被划为大型企业,导致无法申报,建议取消对申报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要求。

解释说明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报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予以推荐,大企业不予推荐。

 

陈先生

7

建议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的成长性指标“上年度资产负债率75%以上”得分由0分修改为2分。

解释说明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除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的特色化指标,其他评价指标均由工信部规定。

8

建议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的认定条件:“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修改为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或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将“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修改为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300万元以上。

9

建议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精细化指标“上年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上”得分由0分修改为2分。将创新能力指标“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修改为近三年研发费用均值投入。

 

10

建议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特色化指标“近三年拥有国家人才项目人员的企业(5分)、拥有省级人才项目人员的企业(3分)、拥有市级人才项目人员的企业(2分)”中增加:企业自主培养的拥有发明专利或主导研发项目的核心技术骨干(2分)。

 

 

解释说明

国家、省级、市级人才项目以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

 

林先生

 

11

建议参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在深圳市实施细则中附带附件4 《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解释说明

相关附件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附件,实施细则不再附带。

 

罗先生

12

建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特色化指标“近三年获得“创客中国”(深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修改为近三年获得鲲鹏青年创新创业行动白名单赛事获奖项目一等奖(或同等级)及以上奖项(4分);二等奖(或同等级)及以上奖项(3分)(以上按最高得分项计分。

未采纳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不宜设置对特定群体创业的加分项。

13

建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特色化指标中,增加拥有区级人才项目人员的企业(1分),去除“最近一个年度向国家级人才项目推荐人选的企业(1分)”。

 

未采纳

区级人才项目与国家、省、市人才项目不属于同一范畴,且各区人才项目标准不统一。

 

14

建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特色化指标中,新增近5年获“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荣誉企业(5分),获“深圳市知名品牌”荣誉企业(2分),获“圳品”产品认证企业(1分),入选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的产品企业(1分),3年入选深圳市瞪羚企业培育库企业(10分)。

 

未采纳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已规定对企业获得质量奖、拥有自主品牌以及创新能力等予以加分。瞪羚企业认定标准尚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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