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2025年度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工作安排,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对象
深圳市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资助对象:深圳市南山区从事宣传文体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依法登记注册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不属于《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中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对象的区内外宣传文体类企业、社会团体和组织。
申报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不予支持:
(一)报送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
(二)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
(三)对上年度获得资助,但项目绩效评估不合格的;
(四)同一企业、社会组织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资助的。
二、2025年度资助范围
根据《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为以南山区为主题或在南山区落地的项目,主要包括社科理论研究、文艺精品创作、重大文体活动、精神文明创建、宣传与舆论引导、出版发行、公共文体服务和活动、文体名人引进、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人才培养及其他宣传文体工作的需要。
2025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重点资助方向及申报入口: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重点资助符合如下要求的项目:
1.属于邻里关爱、素养提升、公共文化类型的活动。
2.属于普惠性活动,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免费或以成本价格招募市民群众报名参加。
3.申报邻里关爱活动的,活动需贯穿全年、形式多样、主题丰富,以线下活动为主,面向不同群体培育和谐关爱邻里关系、弘扬守望互助传统美德,申报方案须包含区级集中性、重点性活动安排,以及对街道社区活动资源的统筹、联动安排。申报素养提升活动的,活动需聚焦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用模范学习、理论普及、教育宣传、实践引导等活动形式,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鼓励申报单位结合2025年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文明素养提升策划开展活动。申报公共文化活动的,重点围绕传统文化、传统节日,面向居民群众提供符合主流价值的、贴近日常需求的文艺展演、游园集市、全民阅读、电影展映、健康关爱、健身体育、宣讲宣教活动,鼓励申报单位采用视频直播方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活动,鼓励申报单位使用南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场地(南山区文化馆二楼,预约制,免费提供使用)策划开展活动。
申报入口为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精神文明创建类)。管理科室:区委宣传部文明科,电话:0755-88167937。
(二)创意设计艺术品牌活动。重点资助符合如下要求的项目:
1.申报单位在创意设计艺术等领域有较深耕耘,且申报项目在经营范围内。
2.创意角度新颖,市民参与度高,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创新性,有内容、可执行,确保实施到位。
3.公益性强,有利于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4.在公共艺术、创意设计领域有号召力,能吸引国内外顶尖艺术家和优秀艺术作品,活动具有较强社会效应和品牌效应,能有效宣传南山城区形象,提升南山城区知名度。
5.申报单位需按各项制度规定要求对各类展览、活动等进行报批、报审、报备工作。
6.本类项目最终资助金额根据评审情况而定,差额资助情况下,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行筹措或承担。
申报入口为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公益文化活动类)。管理科室:区委宣传部宣传文艺科,电话:0755-88167923。
(三)全民阅读活动。重点资助符合如下要求的项目:
1.活动内容方面,聚焦11月深圳读书月,要重视发掘本土资源,发现深圳之美、南山之美,突出在地阅读。活动主题可围绕科学科普科幻,激发市民读者想象力和好奇心,培养科技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或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主题,引导市民读者从悠久灿烂的文化中汲取智慧,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2.活动形式方面,突出“全域、全景、全民、全媒”活动特色,聚焦媒体融合,探索线上线下全民阅读项目举办方式,为市民读者提供数字化、便捷化的阅读服务。凸显深化全民共建全民参与,推动全民阅读强触达、广覆盖、优品质、全时段。
申报入口为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公益文化活动类-全民阅读活动)。
(四)电影文化系列活动。重点资助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项目:
1.举办多元、高端的电影文化活动,提升市民的艺术修养与品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好电影立德铸魂、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
2.秉持文化惠民原则,为市民提供优质丰富的普惠性观 影活动和服务,逐步培养市民的观影习惯,以公益电影观影拉动市民文化消费,激发电影市场活力。活动要探索多形式、立体式宣传方式,开辟市民触达电影文化活动新途径,扩大活动覆盖人群和影响力。
申报入口为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公益文化活动类-电影文化系列活动)。
(五)优秀作品出版。重点资助符合如下要求的项目:
1. 紧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需求,聚焦南山区“三高”规划定位,撰写并出版具有理论创新贡献、区域战略支撑、国际传播潜力的高水平学术著作,为南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文化动能,讲好深圳故事、中国故事。
2. 作品核心主题需紧扣以下战略方向之一,并体现南山地域特色:科技创新与产业变革、城市治理现代化、中华文化创新性发展、绿色发展与民生福祉。优先支持服务“双区”建设、深港合作、新质生产力培育的图书选题。
3. 作品须满足以下创新标准:理论突破、交叉学科融合、方法论创新、填补重要领域研究空白。作者及顾问团队需具有跨学科背景,大量进行实地采访与案例库解析。
申报入口为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出版发行类)。
(六)群众文化活动。重点资助符合如下要求的项目:
1.公益性强、公众参与度高,活动形式需贴近群众生活,具备灵活多样的互动环节,如设置现场体验、观众参与互动等,切实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2.有利于汲取和传播优秀文明成果,涵盖、戏剧、美术、非遗等多元领域,具有较高文化艺术水平,能提升群众文化审美;
3.弘扬中华传统文化,通过创意改编、现代演绎等形式推动文化创新,结合线上线下渠道开展艺术普及,传达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4.能充分展现南山区本土特色文化元素,反映区域文化水准,通过广泛宣传推广,增强南山区文化的基层影响力;
5.申报项目如使用室内场馆或场地,例如南山区文化馆、南山文体中心等,需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初步落实档期,并提供场地管理方签字、加盖公章的《场地使用意向书》或《场地租用协议》;在户外广场、社区舞台举行的活动项目,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档期安排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类资助均为差额资助,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行承担。
申报入口为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群众文化活动)。
(七)品牌文化活动。重点资助符合如下要求的项目:
1.公益性强、公众参与度高,活动具备持续的品牌影响力,能长期吸引不同群体参与,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2.通过合唱、游戏音乐等多元艺术形式,展现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与艺术成就,积极搭建国内外文化交流平台,促进文化交融互鉴;
3.项目需具有独特性和引领性,能显著反映区域文化水准,提升南山区在国内外文化领域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塑造鲜明的文化品牌形象;
4、申报项目如使用室内场馆或场地,例如南山区文化馆、南山文体中心等,需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初步落实档期,并提供场地管理方签字、加盖公章的《场地使用意向书》或《场地租用协议》;在户外广场、社区舞台举行的活动项目,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档期安排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类资助均为差额资助,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行承担。
申报入口为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品牌文化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聚焦文化自信自强,坚持弘扬时代主旋律,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围绕南山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塑造现代城区文明,积极探索南山文化强区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精心策划扩大南山区影响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升城区文化软实力的项目。
(二)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当已完成申报项目前期筹备工作,能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已和场地或项目其他合作方签署相关协议或达成合作意向,确定项目原则上能够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实施(项目的部分活动可视具体情况跨年实施)。
(三)项目申报由申报单位自行办理,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对于每个项目类别,每个社会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活动方案,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四)在编制项目预算时,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务必实事求是,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确保所编预算切合实际、计划周详,反复核对无误后方正式提交。在使用专项资金时,需按项目批复的项目预算执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并完整保留与资助项目有关的财务资料,不得用于部门和单位人员支出、正常办公支出、行政后勤支出、职工福利支出、部门和单位基本建设支出等,已经由部门财政预算安排经费的项目不得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五)项目资助以差额资助为主,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寻求企业、公益基金、社会力量赞助,或通过市场化运作等多种形式扩大经费来源。如有其他资助方或者市场化运作,需在方案中标明。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需在2025年6月24日-7月14日18:00前完成申报并提交材料,具体申报材料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各单位应尽早申报,避免临近截止日期集中申报,造成系统拥堵或材料来不及修改补全等情况。
五、申报方式
本年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六、其它
(一)宣传文体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南山区委宣传部、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南山区文联),对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宣传部。
(三)项目申报结果将在南山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
南山区宣传文体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