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深圳对全球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号召力和吸引力,提升创新创业能级,有效实施鲲鹏青年创新创业行动,支持大学生和青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低空与空天、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网络与通信、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软件与信息服务、高端装备与仪器、智能传感器、机器人、高性能材料、海洋产业、大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现代时尚、数字创意;
(二)未来产业:合成生物、光载信息、智能机器人、细胞与基因、脑科学与脑机工程、深地深海、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科创规〔2024〕4号;
(四)《深圳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5〕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深圳鲲鹏青年创新项目(简称创新项目)实行分阶段实施,面向推荐入库和邀请入库的两类项目,采取“先入库,后支持”的方式,具体如下:
1.支持强度:
立项项目不超过1500个,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0.5万元。
2.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女性可放宽至33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读、休学);项目负责人为退役军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且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导向;
3.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其他
(二)限项条件
项目属于推荐入库或邀请入库的鲲鹏青年项目。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深圳鲲鹏青年创新项目申请书原件;
2.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为退役军人的,应提供退役军人证复印件);
3.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档(若为境外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项目团队分工介绍及相关工作经历说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项目承诺书原件;
5.须经科技伦理审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伦理审查委员会初始审查批件,或供申请使用的伦理审查意见。
(二)专项材料
①商业计划书原件(包含项目摘要、市场前景、技术创新点、团队架构、商业模式、融资规划等内容);
②导师推荐信原件。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及表格,由申请单位或团队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原则上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在线填报或下载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31日18:00。申请单位或团队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的要求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团队签字后上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在受理时间内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获得下达资助后,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并验原件。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九、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须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填报)——电子材料初审——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评价,优质档项目需专家委员会评审)——项目拟定——社会公示——项目审定——计划下达——书面材料提交——经费拨付。
十、办理时限
60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