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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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项目

2024年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申报指南

一、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对象

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市级单项冠军”)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生产技术或工艺水平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经营业绩稳健和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单项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国内行业前列的企业。

  一、深圳市:

  对获得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级“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宝安区:

  对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单项冠军企业、上市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关键人才,单家企业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的,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光明区:

  企业获得“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100 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首次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至产品"称号的,分别追加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龙华区:

  对首次获得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以及市级“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按市级1:1配套奖励,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五、龙岗区:

  对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坪山区:

  对首次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50万元奖励,每个"单项冠军“产品另行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单项冠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每个单项冠军产品”另行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依据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4〕1号)

三、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基本条件及要求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从事实际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近3年无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方面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备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业企业或从事生产性服务的企业;

(四)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专项条件: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细分产品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本项所称新产品,是指近3年研发上市且属于全球首发或国内首发,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

(二)市场份额领先,具体要求如下:

1.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者全球前5位,有较大发展潜力。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分类,生产性服务类别原则上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小类”界定,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2.竞争优势明显,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重视实施品牌战略和国际化经营,国际业务收入处于领先,具备一定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三)持续创新能力强,具体要求如下:

1.重视研发投入,近3年平均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

2.设立了研发机构且作用发挥良好,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3.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两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细分产品领域技术标准。

(四)经营管理稳健,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经营业绩指标保持稳健且持续向好,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亿元及以上。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1亿元以上;

2.管理理念先进,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战略管理、运营管理、精益化管理,或风险管理水平高,质量管理能力强。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材料

(一)市级单项冠军申请书(系统填报,样表详见附件2);

(二)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免提交);

(三)最近3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最近3个年度纳税情况相关材料;

(五)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佐证说明材料;

(六)最近3个年度(2021-2023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或其他研发费用说明材料;

(七)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说明材料;

(八)与所申报产品相关联的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奖励等佐证材料及目录;

(九)与所申报产品相关联的标准制定、质量认证、质量品牌荣誉、产品能耗水平等佐证材料及目录;

(十)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十一)有关申报产品及研发创新等详细情况说明材料;

(十二)有关企业经营管理与制度、人才队伍建设等详细情况说明材料;

(十三)有助于市级单项冠军评价的有关申报产品销售收入及增长率、产品出口额及占比等指标测算及数据来源说明材料;

(十四)企业未来3-5年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目标及有关规划、任务等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

五、申报要求

(一)系统申报。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选择“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事项办理申请。

2.登录深i企—深圳市商事主体统一服务平台(账号密码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搜索“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进入详情页后即可点击申报。

(二)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至8月22日18:00(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均需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其格式和内容可参照附表1)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4年7月19日至8月23日(工作时间),到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状态:已预审)请及时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26037122。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六、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办理流程

发布申报通知—申请人网上申报—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委托第三方评价—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公示—发文公布。

九、办理时限

分批处理,每批不超过90个工作日。

十、证件及有效期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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