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领域
鼓励本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2年在深实现稳定发展。
二、 设定依据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0〕8号)
三、奖励标准及资助方式
(一)奖励标准:对符合本指南中奖励条件的企业,按照2020年新增营业收入增量的1%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受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
(二)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增速20%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含1亿元,增速含20%,数据以上报市统计局的单家企业1-12月的月报数据为准);
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申报单位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存在逾期项目未验收或者项目验收单位逾期验收完成后未满1年;
(二)申报单位此前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且自验收不合格通知书印发之日起不满3年。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纳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情况说明。
...............
六、申请表格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在线填报。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工作日)。
(三)咨询电话:
申请指南咨询电话:0755-26037122。
(四)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八、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办理程序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书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深圳市统计局进行数据一致性审核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拟定奖励方案社会公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助经费。
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2年上半年稳增长奖励项目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鼓励本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在深实现稳定发展。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54号)
(二)《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2年上半年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
三、奖励标准及资助方式
(一)奖励标准:对符合本指南中奖励条件的企业,按照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0.7%或者0.5%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对经核算奖励金额不足2万元的企业,不予奖励。实际获得奖励资金金额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对于同时满足多项奖励条件的企业,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不可叠加享受。
(二)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四、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条件。
1.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系统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
2.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专项条件。
1.按照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量0.7%予以奖励的,项目申报企业必须在满足基础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上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同比增速不低于16%的软件企业(上半年数据以上报市统计局的单家企业1-5月的月报数据为准,下同)。
二是上半年营业收入低于10亿元,且同比增速不低于21%的软件企业。
三是上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且同比增速不低于18%的互联网企业。
四是上半年营业收入低于15亿元,且同比增速不低于22%的互联网企业。
2.按照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量0.5%予以奖励的,项目申报企业必须在满足基础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上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同比增速相对1-4月营业收入增速提高8个百分点的软件企业(1-4月数据以上报市统计局的单家企业1-4月数据为准,下同)。
二是上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同比增速相对1-4月营业收入增速提高9个百分点的互联网企业。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渠道:
路径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路径二:登录深i企——深圳市商事主体统一服务平台(账号密码与广东省政府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享政策——扶持资金——搜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五)纳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情况证明(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系统的截图);
(六)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状成册,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和骑缝印章。
六、申请表格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在线填报。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10日17:00。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4日17:00。
(三)咨询电话:
申请指南咨询电话:0755-26037122。
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咨询电话(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0755-83661275、83758301。
(四)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八、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办理程序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书——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市政府相关单位进行数据一致性审核——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拟定奖励方案——社会公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项目资助(奖励)计划——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助资金。
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2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项目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鼓励本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在深实现稳定发展。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54号)及相关接续政策
(二)《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2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
三、奖励标准及资助方式
(一)奖励标准:1.对符合本指南中稳增长项目奖励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下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1%再乘以折扣率给予奖励。
2.对符合本指南中新引进纳统项目奖励条件的企业,按不超过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
(二)资助方式:事后资助。单家企业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对经核算奖励金额不足2万元的企业,不予奖励。实际获得奖励资金金额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对于同时满足多项奖励条件的企业,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不可叠加享受。
四、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条件。
1.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入市统计主管部门一套表系统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企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互联网企业)。
2.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专项条件。
1.申请稳增长奖励项目的企业,除应满足基础条件的外,须符合以下条件:
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23%的软件和互联网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和下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单家企业1-11月数据和6-11月数据为准,下同)。
2.申请新引进纳统奖励项目的企业,除应满足基础条件外,须符合以下条件:
2022年度落户深圳,即登记注册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且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渠道:
路径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2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项目”在线填报申请书(http://wb.gxj.sz.gov.cn),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路径二:登录深i企——深圳市商事主体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szsiq.com),账号密码与广东省政府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享政策——扶持资金——搜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2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项目”,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五)纳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情况证明(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系统的截图);
(六)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查询下载完整版的信用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状成册,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和骑缝印章。
六、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27日17:00(工作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30日17:00(工作日)。
(三)咨询电话:
申请指南咨询电话:0755-26037122。
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咨询电话(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0755-83661275、83758301。
(四)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预约指南:“i深圳”APP或“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或【预约取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请按照预约时段提交材料。
七、申请批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办理程序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书——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深圳市统计主管部门进行数据一致性审核——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拟定奖励方案——社会公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项目奖励计划——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