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具备开展工业设计研究试验的条件;
2.企业人才队伍素质较高,设计经验丰富,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研究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从事工业设计专业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企业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4.企业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占企业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5.企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近两年获得国内外工业设计类专利、版权等10项以上;累计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包括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iF奖、红点奖、IDEA奖、GMARK奖)5项以上。
五、申请材料(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选择“工业设计领军企业”项目,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系统预审通过后打印、签字、盖章,原件);
(二)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申请报告(参照提纲填写,原件,重点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现状、创新成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等内容);
(三)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免提交);
(四)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五)从事工业设计专业人员证明材料(最近三个月社保部门提供的单位社保清单、学历证书、专技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及开展或参与工业设计人才培训佐证材料(复印件);
(六)近两年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明细表(审计阶段提供对应发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七)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
(八)工业设计类专利、版权或参与制定标准明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九)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明细表及证书(复印件);
(十)软硬件建设总投入明细表(审计阶段提供对应发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十一)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6月29日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7月30日17:30(注:超过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未提交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业务咨询:0755-26037122。
工业设计领军企业申请报告提纲
重点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经济指标、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商业模式、竞争优势、知名度、美誉度、质量品牌建设情况、市场前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未来发展规划等有关情况。
重点包括企业服务模式、工业设计产品或服务的设计理念、设计水平、技术创新程度、合作客户情况及客户认可度、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情况(可附商业案例),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情况、国际化程度(客户、业务模式、经营及设计理念、团队成员)等。
重点是专利知识产权、知名工业设计奖项情况、设计成果产业化效果(数量、销售额)、经济效益、工业设计中心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经济、技术、知名度)等。
资金使用方案需列出项目建设所需购置的主要设备软件等清单(设备种类、供应商、数量、单价等)。
重点是学历、从业经验、代表作品、获奖情况等。
重点是企业未来两年发展规划、前景(创新建设、有效投入、设计成果、运营模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