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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项目

2022年度深圳市人工智能社会实验项目申请指南

一、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申请内容

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是对人工智能的社会影响进行持续观测、科学记录和综合分析的实证研究活动。申报单位从《2022年人工智能社会实验项目申报选题》中选择课题进行申报。

二、人工智能社会实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三)《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6号;

(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版)》(国科发规〔2020〕254号)。

三、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市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不要求申报单位自筹资金。

支持方式:事前资助,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四、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且具有组织社会实验的相应能力;

(二)申请单位须从指定的《2022年人工智能社会实验项目申报选题》中选择选题申报;一个社会实验选题应当确定一个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请单位全职研究人员,且具有完成社会实验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四)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在申请项目时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项目申请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五)社会实验实验场景提供方应作为项目的合作方,申请单位与合作方应签订合作协议;

(六)项目申请单位应当自主申报,委托科技中介机构代填代报的,不予受理并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七)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八)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的,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五、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报书(采用软科学项目的申请模块);

(二)社会实验方案,应包括实验目标、实验思路、实验条件、组织方式、实验场景、实验方法、实验设计、数据采集与分析方法、实验周期、考核指标、经费预算、保障措施等内容(在“其它与项目相关的材料”栏上传);

(三)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四)科研诚信承诺书;

(五)合作协议;

(六)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推荐材料、项目研究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选择提交)。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上传电子扫描版申请附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单位登录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7月4日(截止至24:00)。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三)书面材料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获得立项资助的申请单位须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后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材料的纸质版务必和电子版保持一致,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的排列次序对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0755-26037122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九、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拟定资助方案——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审定项目资金下达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项目资金。


1.项目名称:人工智能影响医疗服务模式社会实验

研究内容:开展人工智能对医疗服务关键要素影响的研究,客观反映、科学评估人工智能技术对医生的诊疗行为、诊疗效率、诊疗质量、知识结构以及医院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人力资源配置、激励机制等方面的综合影响,持续观察患者的就医方式、就医过程心理感受、满意度和信任度等就医行为的变化,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测量和数据处理,探索建立人工智能辅助医疗服务的质量控制标准、技术规程和规范、伦理审查准则以及医疗过错追责规程等标准规范体系,研究提出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分级诊疗制度改革、家庭医生制度改革、医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改革等改革方案以及人工智能医疗服务条例、健康数据共享和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立法建议,形成《人工智能影响医疗服务模式社会实验实验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

实施年限:2年

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项目名称:超大型城市人工智能干预青少年抑郁症

社会实验

研究内容:开展多中心多样本的社会实验与伦理风险评价,分析超大型城市青少年群体抑郁问题的医疗预防难点,开展人工智能技术的筛查与干预的应用实验,实现大规模早期筛查与识别潜在抑郁症患者,部署和评价数字严肃游戏、虚拟现实技术等干预方法;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对青少年抑郁症干预的个体、家庭、社区等水平的全面影响,在学校、社区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成果开展青少年抑郁症状干预的随机对照实验、全域现场实验,评估实验效果及干预产生的社会效应,提出人工智能伦理的风险治理机制;探索构建主动人工智能伦理安全治理架构,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及产品的社会风险评估,提出人工智能干预青少年抑郁的行业标准与政策建议,形成《超大型城市人工智能干预青少年抑郁症社会实验实验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

实施年限:2年

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项目名称:人工智能赋能疫情防控社会实验

研究内容: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的广泛应用对人们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社会经济带来了深刻影响。通过社会实验,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在疫情不同阶段对民众生活与工作、流动行为、防护行为、感知风险、幸福感、隐私保护、网络行为等方面的影响;采用人工智能与准自然实验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流行病疫情传播智能仿真系统,通过环境监测评估社区疫情风险,挖掘易感人群的流动行为规律,分析城市封控、隔离、就地过节等政策干预对于个体行为、疫情传播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的实际影响;探索人工智能赋能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规范,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粤港澳大湾区的开放和交流提供政策建议,形成《人工智能赋能疫情防控社会实验实验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

实施年限:2年

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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